新华光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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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 05:3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新华光(资讯 行情 论坛)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40,000,000股,全部为非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詹祖盛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进行表决。 同意公司董事熊熙然先生因为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申请,决定增补李克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李克炎先生简历见2005年1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干福熹先生因年事已高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申请。 40,00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湖北晴川律师事务所殷勇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5年2月16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