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税收政策,对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实际税赋超过3%的部分予以返还。
2005年2月3日,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9-12月份的软件产品退税申请得到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的批准。2004年9-12月期间,公司自产软件产品销售超税负部分返还税款总计为9,191,734.70元。
特此公告。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2月4日上海证券报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