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此发表异议声明的除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按产品或劳务关联人预计总金额占同类交去年的
易类别等进一步划分(万元)易的比例总金额
采购原原料煤待公司原材料采购事9446.27
材料项落实后再另行披露。
商标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607
销售产品、煤气、水、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70总计
商品电、蒸汽等940 868.73
焦炭及其他山焦集团临汾建材有限公司70
化工产品山焦集团综合开发公司800
提供劳务机修加工、汽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1总计 0.47车运输等1
接受劳务子弟学校等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260670655.42后勤服务工程服务山焦集团临汾建筑安装公司41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得国。
注册资本:19765万元。
经营范围: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技术进口及自产产品和技术出口,承办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及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业务。焦炭、合成氨、尿素生产。制造其他化学、化工产品,承揽化工设备和零部件加工制作、设备检修、建筑安装、防腐保温、工程设计、技术咨询、汽车运输等服务业。洗精煤生产,水泥及水泥制品的生产、销售,开展租赁业务。住所:山西洪洞广胜寺镇。
(2)山焦集团综合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得国。
注册资本:285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经销水处理机系列产品、脱硫机系列产品、减水机系列产品,砖制品,经销洗精煤,废旧钢材,机电维修,五金,焦炭,复混肥料,基建配件,运输、建材,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化肥等。
住所:山西洪洞广胜寺镇。
(3)山焦集团临汾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晓宝。
注册资本1285万元。
经营范围为为制造水泥、耐火砖、水泥制品,加工石料、编织袋,汽车运输。主营业务。
住所山西洪洞广胜寺镇。
(4)山焦集团临汾建筑安装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得国。
注册资本:700万元。
主营业务:建筑、安装、防腐、保温设备制作,来料加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母公司。
山焦集团综合开发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山焦集团临汾建材有限公司。联营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山焦集团临汾建筑安装公司。联营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公司关联方的财务状况,他们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004年度,关联方与本公司形成关联交易总额如下: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2875.46万元。
山焦集团临汾洗煤有限公司,1799.68万元。
古县古阳相力二矿,1955.89万元
古县二轻局老母坡煤矿,1799.68万元。
山焦集团综合开发公司,2185.36万元。
山焦集团临汾建材有限公司,68.58万元。
山焦集团临汾建筑安装公司,404.27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主要为原料煤,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为公司职工子弟在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子弟学校就读而发生劳务。预计公司2005年度将继续存该项关联交易。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公司需经原料煤品种较多,本着就近采购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多家供户进行采购。
3.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4.
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备查文件目录。
含200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5年2月4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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