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创业(600278)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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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 00:4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东方国际集团上海荣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恒国际贸易公司)是由本公司控股62%的子公司。2004年8月18日,荣恒国际贸易公司与上海峻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峻吉贸易公司)签署了《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由峻吉贸易公司委托荣恒国际贸易公司代理进出口业务。同日,荣恒国际贸易公司与峻吉贸易公司、上海卫邦建材有限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由上海卫邦建材有限公司对峻吉贸易公司在代理业务中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日后,因峻吉贸易公司无法履行《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荣恒国际贸易公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月26日下达了(2005)沪二中民四(商)初字第7号案件受理通知书。 2002年12月19日,荣恒国际贸易公司与上海子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同日荣恒国际贸易公司与上海元通投资有限公司、刘丽媚、刘红兵、黄山市华昌化工有限公司、黄山市子慧实业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子能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上述保证人为上海子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向荣恒国际贸易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2005年1月24日荣恒国际贸易公司获悉上海子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无法履行《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荣恒国际贸易公司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于2005年1月26日向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上海子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归还欠款17803061.23元,判令上海元通投资有限公司、刘丽媚、刘红兵、上海子能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月26日下达了(2005)沪一中民四(商)初字第11号案件受理通知书。 目前法院已对有关被告的部分资产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以上诉讼事态发展,努力减少损失,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2月4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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