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开发(600359)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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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 09:3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有关通知,获知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家专家组评审,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确认公司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公司根据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现已办理完公司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各项手续,公司及下属分公司自2004年元月1日起减免企业所得税,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的还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农赛杰草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阿克苏新农金牛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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