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2日召开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及二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一、通过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二、通过公司2005年度生产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议案。三、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拟以2004年末总股本195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90元(含税)。四、通过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五、通过关于经理层部分人员变更的议案。六、通过公司200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将2005年公司授信总额度确定为12.4亿元(含目前已有
银行贷款的授信)。七、通过关于出让公司在湘电恒力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出让公司在湘电恒力公司25%的股权给湘潭电机力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本次转让为平价转让,转让价格为1股等于1元,转让金额为140万元,出让后公司在湘电恒力公司的投资占总股本的11%。八、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湘潭电机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湘潭电机进出口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湘潭分行申请3000万元授信额度事宜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九、通过公司2005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以公司2004年12月31日总股本195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十、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十一、通过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3月16日上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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