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万鸿(600681)获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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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 08:3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2002年、2003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风险警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交易自2004年4月26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相应变更为"*ST万鸿",股票涨跌幅限制为5%。
本公司于2005年2月4日披露了2004年年度报告,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有强调事项的意见,报告确认公司2004年实现净利润9,794,160.7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16,082,843.64元。依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已消除,为此公司于2005年2月3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上述申请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2005年2月4日公司股票停牌一天。自2月16日起撤销本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万鸿"变更为"ST万鸿",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交易每日涨跌幅仍限制为5%。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2月3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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