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烟发(600766)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 08:3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省烟台市中级
一、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中国光大银行烟台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就本公司借款事项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二、诉讼的基本情况 200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从光大银行处贷款2,700万元,期限为2003年12月3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深圳万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鲁信国际经济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贷款到期后,本公司未能履约。 光大银行将本公司、深圳万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鲁信国际经济股份有限公司诉至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其诉讼请求为: 1、本公司偿还光大银行贷款本金2,700万元,利息1,373,366.77元(截至2004年11月20日); 2、深圳万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鲁信国际经济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贷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3、诉讼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04)烟民二初字第410号)裁定: 冻结山东红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7%的股权及深圳万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鲁信国际经济股份有限公司56.76%的股权。查封期间,未经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转让、抵押或作其他处理。 本公司已于2004年11月30日归还《民事起诉状》提及的利息1,373,366.77元。 除上述诉讼事项外,未有类似重大事项。 本公司将就案件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2月3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