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公司负责人陈森洁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秋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亚梅女士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4.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4.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4.3.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3.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1)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卫
注册资本:130,441,000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10月15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房地产项目投资,高技术产业投资,粮、油、棉、蔬和药材的种植,淡水动物养殖和上述产品的深加工销售;天然资源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纸制品的贸易。
自然人姓名:陈森洁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最近五年内职务:1998年至2003年2月,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8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2)实际控制人情况
自然人姓名:陈森洁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最近五年内职务:1998年至2003年2月,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8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本公司董事长陈森洁先生持有本公司8.04%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43.13%的股份。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3.898%的股份由18名自然人合计持有,18名自然人中陈森洁先生、其子陈卫、其女陈英、其婿徐国荣共持有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2.751%%的股份,其余14名自然人股东在本公司任职。因此,陈森洁先生对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力。
陈森洁先生之子陈卫为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杭州易安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四大股东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由于上述股权关系、关联关系及实际影响力原因,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森洁先生。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5.2 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监事情况
√适用不适用
5.3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 董事会报告
6.1 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均来自照明业务。主营业务收入73,494.29万元,较去年增长43.20%,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主导产品电子节能灯、T5、特种灯具的销量增加。由于出口退税率下调、原材料价格上涨、电力供应紧张导致的停工及自备发电成本高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全年产品平均毛利率为22.46%,较去年全年27.70%下降5.24个百分点。全年实现净利润5798.35万元,较去年增长13.82%。每股收益0.47元,全面摊薄后净资产收益率为8.62%。
在本年内,公司荣获由中标认证中心(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2004年度“节能贡献奖”和“浙江省知名商号”荣誉,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第一批企事业专利试点先进单位表彰,并通过了浙江省绿色企业审核。T5灯具系列被确定为“国家免检产品”,同时,公司产品在质量抽检中连续合格,成为国内生产照明电器行业唯一一家连续5年通过国家产品质量抽查的企业。
公司T5产品和特种灯具产品增长迅速,陆续中标义乌国际商贸城二期、江西抚州城区亮化等多个项目。T5销售收入达到10,856.37万元,比上年增长92.67%;特种灯具产品销售收入达到6,989.63万元,比上年增长108.65%。
此外,由于对提高节能灯的光效及使用寿命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公司董事长陈森洁获得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金额 0 元。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 采购和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5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6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6.7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6.8 经营成果和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2004年度销售收入增长43.20%,主要原因系:本年度主要产品中,一体化电子节能灯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39.19%;T5大功率节能荧光灯及配套灯具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92.67%;特种灯具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108.65%。
整体财务状况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2004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仅增加额比上年增长670.15%,主要原因如下: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
2、收回投资所受到的现金增加,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减少;
3、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增加,分配股利、利润所支付的现金减少。
6.9 对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产生重大变化已经、正在或将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4年起,公司出口退税率由17%下调到14%,直接增加了本公司生产成本,由于该因素影响,故本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增长幅度小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幅度,并导致产品平均毛利率下降。但由于公司本年扩大了生产规模,充分发挥了规模优势,取得了业绩的增长。
6.10 完成盈利预测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11 完成经营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13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14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15 董事会新年度的经营计划(如有)
√适用不适用
计划全年实现销售收入86,000万元,销售成本为70,000万元,营业费用、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合计为6,000万元,实现净利润6,400万元。
新年度盈利预测(如有)
适用√不适用
6.16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鉴于公司2003年度未分配利润,故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2004年度不发放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赠股本。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此次股权转让之后,有利于本公司坚持立足照明主业的发展方向,调整和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持续发挥公司照明产业优势,集中力量做大做强主业,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使公司现金增加4200万元,减少公司长期股权投资4200万元。此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以转让股权所得资金投入110V一体化灯出口技改项目,减少重庆凯光置业有限公司连续亏损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回避国家房地产金融政策调控风险和担保连带责任风险。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增加公司6720万的自有资金,减少长期股权性投资6000万元。
此次股权转让后,将减少重庆凯光置业有限公司连续亏损给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造成的影响,回避国家房地产金融政策调控风险。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增加公司6720万的自有资金,减少长期股权性投资6000万元。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关联销售和采购
适用√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7.8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的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刘升平、陈建根、章程参加了2004年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本报告期公司财务报告经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吴文平、陈华邱签字出具了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琼从会审字[2005]00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9.2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森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张建秋 会计机构负责人: 周亚梅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森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张建秋 会计机构负责人: 周亚梅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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