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新材料(600299)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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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 08:3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董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 1.3、 董事陈志法,因公出国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副董事长季刚先生对会议各项议
董事白忻平,因公出国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副董事长季刚先生对会议各项议案行使了表决权。 独立董事史献平,因公出国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钟莉蓉女士对会议各项议案行使了表决权。 1.4、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公司负责人文亚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刚,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祥德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4.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4.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4.3.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3.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1)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 法人代表:任建新 注册资本:1,514,211,000.00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4年9月1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研究、开发化学清洗、防腐、水处理技术和精细化工产品;膜研究、膜制造、膜应用、膜设备;推广转让技术,承揽国内外各种清洗业务;中小型化工、石油、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自动化工程设计、应用、服务;润滑油的生产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转口贸易和对销贸易;承包境外化工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小轿车销售;公路工程施工。兼营:咨询服务,房屋出租。 (2)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法人代表:任建新 注册资本:5,704,627,000.00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2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学矿、塑料、轮胎、橡胶制品、膜设备、化工装备的生产与销售;机械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建材、纺织品、轻工产品、林产品、林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化工装备、化学清洗、防腐、石油化工、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设计和施工;技术咨询、信息服务、设备租赁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5.2 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监事情况 √适用不适用 5.3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 董事会报告 6.1 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经过几年来不断扩大规模、提高技术水平,公司有机硅、苯酚丙酮、双酚A和环氧树脂等各主要产品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克服了产品主要原材料硅块、苯、丙烯等原材料以及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的不利因素,有效的抵御了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使公司的产销量和市场份额同比保持快速增长;生产经营总体业绩创历史新高。 报告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80,238,259.2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0.07%;实现净利润90,014,386.0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4.76%。 同时公司加快国际化经营的步伐,先后与德国、法国、英国、美国、瑞典、香港及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洽谈,取得了较好成绩;正确运用世贸规则,主动对有机硅和双酚A开展反倾销工作,并取得较大进展。 报告期,对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着负面影响的不确定因素主要是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为减少此因素对公司效益的影响,公司采取了以下降低成本的措施,确保公司效益快速地增长。 1、通过完善供应链体系,扩大采购渠道,实施招标采购,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并与主要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联盟; 2、通过加强市场开拓,扩大产品的生产经营规模,实现规模化生产,降低单位产品的固定成本; 3、通过优化产品设计和技术革新不断降低材料消耗,提高产品合格率和降低单位产品变动成本; 4、通过产品结构的不断调整,加快新产品的开发力度,研制和开发市场前景好、盈利空间大、附加值高的新产品,来不断提高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总金额123,707,277.25元。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6.4 采购和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5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6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6.7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4年公司运行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以前年度对各主要生产装置的扩产改造在本报告期内开始产生效益,各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报告期内,公司着重抓好细节管理,克服部分原材料涨价和能源供应紧张的不利因素,对装置运行进行严格的达标考核,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由于市场环境逐步改善,公司各主要产品价格逐步回归到合理价位,公司抓住时机,努力开拓市场,取得较好经营成果。 6.8 经营成果和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整体财务状况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6.9 对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产生重大变化已经、正在或将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国家政策的变动使得公司的项目审批速度减缓。 2、原材物料、能源等价格上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生产经营。 6.10 完成盈利预测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11 完成经营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 6.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13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14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15 董事会新年度的经营计划(如有) √适用不适用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公司面临着多方面的机遇和挑战。2005年是本公司发展关键的一年,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改革发展等任务都十分艰巨。 1、继续实施科技兴企战略。按照“技术创新化、规模经济化,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指导思想,2005年将重点抓好项目建设,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的1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工程、12万吨/年苯酚丙酮装置改造等项目的按期实施。 2、深化体制改革、按照企业制度的要求及各级部门下发的规章制度,对下属公司进行规范与改革,不断扩展融资渠道,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深化分配制度,以此进一步明晰产权,调动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内在动力,提高经济效益。 3、全力搞好公司生产经营,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拓宽销售渠道,强化采购管理,在公司增上ERP管理系统的基础上,真正实现公司“产供销一条龙”的经营模式。 4、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全面提高员工素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力争把本公司发展为符合国际市场要求,在同行业中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化企业。 适用√不适用 6.16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4年度公司共实现净利润90,014,386.07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9,001,438.61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4,500,719.30元后,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6,512,228.1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7,977,929.84元,可供本年度分配的利润为154,490,158.00元。经董事会讨论提议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4年末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可分配利润共计支出52,800,000.00元,剩余101,690,158.00元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该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关联销售和采购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下属分公司星火有机硅厂于2003年12月起诉上海卡朋罗兰化工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朋罗兰公司),因卡朋罗兰公司提供给星火有机硅厂的设备未能按期交货,到货时设备与图纸不符,安装问题或设备质量问题造成安装工程多次返工,故请求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氯化氢浓缩回收装置合同和氯化氢浓缩回收装置合同技术附件并判令卡朋罗兰公司退回已收原告货款7,053,005.00元;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因履行合同业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给原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837,353.00元和被告正当履行合同义务后原告可以获得的所有的利益;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二○○四年五月十日以(2004)九中民初字第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原告有机硅厂与卡朋罗兰公司签订的合同;卡朋罗兰公司返还有机硅厂货款7,053,005.00元;赔偿有机硅厂经济损失1,632,510.00元,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共计104,432.00元由卡朋罗兰公司承担。卡朋罗兰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已向江西省高等法院递交上述状,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二○○四年八月十七日以(2004)赣民二终字第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公司已于2004年收到卡朋罗兰公司8,789,947.00元的赔偿款。由于涉案固定资产较多而且零散,需与卡朋罗兰公司逐一核对再退还,截止于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故公司暂无法估计损失或收益的金额而未做损益的处理。 7.8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的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出席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和2004年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对公司经营决策、投资战略、董事及高管人员任免等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还深入考察公司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获取各方面的市场信息,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出建议,使公司决策更加合理、科学。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8 监事会报告 §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本报告期公司财务报告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吉争雄、中国注册会计师:刘火旺签字出具了广会所审字[2005]第520002001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9.2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文亚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季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王祥德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文亚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季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王祥德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文亚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季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王祥德 9.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变更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注: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于本报告期内投资成立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分公司。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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