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外合资公司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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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 09:2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长春燃气(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1日收到控股股东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燃气控股)通知,经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省商务厅批准,长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持有的燃气控股部分产权转让给百江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百江投资)、深圳市华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孚能源),转让完成后,燃气控股依法变更为中外合资公司,并于2005年2月1日在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局完成营业执照变更。
合资公司成立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拥有燃气控股50%产权,百江投资与华孚能源分别拥有48%和2%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