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鸽股份股东持有公司国家股被司法冻结的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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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 09:2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5年1月31日,白鸽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接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白鸽股份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22.68%)通知称:白鸽集团与郑州市热力总公司(白鸽股份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11.66%,)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民事调解书,白鸽集团同意偿还所欠郑州热力款项11,300万元及诉讼费575,010元,但到期未能履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月19日下达民事裁定书,冻结白鸽集团所有的登记在郑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名下的白鸽股份国有法人股61,106,4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8%)。该裁定已于2005年1月2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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