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二届十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一、通过关于上海集祥货运有限公司(下称:集祥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议案:同意公司向子公司上港集箱(澳门)有限公司(下称:澳门公司)转让集祥公司10%的股权,股权转让的基准日拟定为2004年12月31日,股权转让价格经资产评估后双方协商确定。在股权转让完毕后,澳门公司将向集祥公司实施增资。在澳门公司完成对集祥公司的增资后,集祥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5000万元达到3亿元,其中:公司占57.9%,澳门公
司占25%。二、通过关于澳门公司受让上海海华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下称:海华货运)股权的议案:同意澳门公司受让公司子公司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海华货运30%股权,股权受让的基准日定为2004年9月30日,根据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股权受让的价格为人民币7059580.73元。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仍持有海华货运60%的股份,澳门公司持有海华货运30%的股份。本次交易的最终有效性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割单为准。三、通过公司子公司上海港口技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受让公司子公司上海集盛劳务有限公司(下称:集盛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上海港口技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受让上海港海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集盛公司20%股权,股权受让的基准日定为2004年9月30日,根据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股权受让价格为人民币117.30万元。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集盛公司80%的股份,上海港口技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持有集盛公司20%的股份。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最终有效性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割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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