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光A于2005年1月21日登载了《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股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内容中的转让价格每股人民币2.08元应为转让价格每股人民币2.80元。
由于当天报送文件时间较紧,工作人员工作不细致,致使公告中出现了前述错误,深南光A特予以更正并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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