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钢股份(600894)大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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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 07:2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接本公司大股东???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钢集团”)的通知,广钢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264,727,300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锦城支行的质押期限已于2005年1月18日到期,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专此公告。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五年一月二十日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高管 人员聘任及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2005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关联交易事项案及高管人员聘任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李一江先生、赵锦虎先生和叶志平先生的工作履历等相关资料,本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表决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同意董事会聘任李一江先生、赵锦虎先生和叶志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本独立董事认为,《经营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所规定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是一市场价格为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经过协商确定,无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议案放弃了投票权,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本独立董事同意将该协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陆景?、陈功玉、黄本坚、冼宏飞 二○○五年一月二十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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