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高速(600003)公布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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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 08:2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东北高速(资讯 行情 论坛)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下称:河松支行)设有两个存款帐户。截止2004年11月30日,均履行正常对帐手续。 2004年9月28日,交通银行长春分行(下称:交行)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省高法)起诉公司,要求偿还2004年9月8日到期的10000万元贷款中尚未偿还的5678万元,并为保证其贷款安全,要求未到期的15000万元贷款(其中2004年12月31日到期10000万元,2005年
这期间,公司偿还交行已到期的但尚未偿还的5678万元本金及所有利息,其余未到期的15000万元贷款未偿还。 2004年11月11日,省高法下达了有关民事调解书,达成了公司于11月20日前将交行15000万元贷款全部还清的协议,未还清前法院并未解封。 至2004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银行询证函回执,确认在河松支行的两个帐户中共有存款余额293376237.16元。 2004年12月21日,河松支行向省高法出具了内容为“你院字第26号扣划通知书收悉。关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在我行的帐户存款15000万元,已扣划至交行长春分行”的回执书,但交行直至2004年12月31日仍未收到该笔款。 2005年1月4日早,公司领导和财务部经理、出纳员去河松支行对帐,河松支行出具了公司截止2004年12月31日的电脑打印的银行对帐单,结果显示,公司两个帐户中一个帐户余额是4.32万元,另一个帐户余额是2.99万元,其余存款去向不明(公司帐面显示:截止2004年12月31日,该两帐户应有存款余额293376237.16元,其中包含应扣划至交行的15000万元);同时公司得到子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东高投资)的报告,报告称其存于该行的530万元资金也去向不明,公司在知晓此事件后,立即向各位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报告此事,同时到吉林省公安厅、黑龙江省公安厅报案。 公司成立了两个应急小组,一是资产清查小组,立即展开对公司及各子公司、参股公司资金情况的全面清查,二是事件处理小组,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和报案,配合相关部门处理此事。 2005年1月5日-9日,在哈尔滨市公安局的主持下,公司财务部人员与河松支行进行了资金往来对帐,河松支行口头承认截止2004年12月31日公司帐面反映的资金进出无误。 2005年1月10日,公司接到东高投资的报告,称其在接到公司下发的《清查资金使用情况的紧急通知》并在召开总经理办公会时,得知其存在大庆市农业银行的履约保证金2427.98万元去向不明。 目前事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另:公司于2005年1月13日收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有关拘留通知书:公司董事长张晓光因涉嫌挪用公款,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其他人员均正常工作。公司正在召集临时董事会,相关情况将及时披露。 公司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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