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书,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北满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钢集团)与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吉林省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北钢集团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13500万股中的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7%)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司法冻结手续,冻结期限2005年1月10日至2006年1月1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