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运股份(600369)公布民事诉讼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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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 09:3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日前,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接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和应诉通知书。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交通银行重庆分行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原告为交通银行重庆分行;第一被告为公司;第二被告为长丰通信(资讯 行情 论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丰通信)。
2003年1月7日,原告交通银行重庆分行与公司签订了《交通银行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为2003年1月28日至2004年1月28日。长丰通信为公司的此笔借款提供了担保。借款合同到期后,经原告和长丰通信同意,借款合同展期至2005年1月28日。 2004年11月30日,原告以公司涉及较多经济纠纷、偿债能力受到影响为由,根据借款合同向公司和长丰通信宣布公司的3000万元借款提前到期。公司因资金紧张没有按时履行还借义务。2004年12月6日,原告以此为由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和诉讼。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以有关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公司、长丰通信价值相当于3000万元的财产。 原告的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第一被告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000万元及借款项下利息和复利; 2、请求判令第二被告长丰通信对公司所欠原告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本案将于2005年2月24日下午2:00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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