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股份(600397)国有法人股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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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 09:1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接控股股东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萍矿集团)告知,2005年1月9日,萍矿集团与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锦江集团)、上海康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合资经营协议书》和《资产出资作价协议》,合资成立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已经国家工商总局名称预先核准,下称:新锦源公司),萍矿集团以其持有公司13505.67万股国有法人股及其它资产作价出资投入新锦源公司。
本次合资完成后,锦江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新锦源公司将持有公司13505.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39%,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该部分股权性质将由国有法人股变更为社会法人股。 本次合资行为尚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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