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控股重大资产置换债权债务安排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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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 06:2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我公司以拥有的全部铁合金资产和负债与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集团”)持有的四川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阳电力”)95%的股权进行重大资产置换事项已经获中国证监会2004(88)号文批准,并经本公司200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现就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涉及的有关债权、债务的安排,我公司公告如下:
根据我公司与川投集团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书》的约定,在资产置换交割日(初步定为2004年12月31日),我公司与铁合金资产相关的债权转移到川投集团;我公司与铁合金资产相关的债务在依法获得债权人同意后转移到川投集团,未获得债权人同意转移的债务,债权人仍可向我公司主张权利,由川投集团提供担保,详细情况见本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 望相关债权人、债务人在见到本公告后90日内及时向我公司登记并核对债权和债务,登记和核对方式如下: 联系人:刘琼华、姜雪梅 联系电话:0833-5576166028-82996860 联系传真:0833-5576490028-82996859 邮编:614222 登记内容:所欠债务或拥有债权的书面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2005年1月10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