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阳光转债(600220、100220)董事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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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 09:42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近日,江苏阳光(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函告如下: 集团公司于2003年2月20日以所持公司发起人法人股3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0%),就其原财政贴息贷款余额7200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提供了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2003年2月20日至2004年12月20日。集团公司于2005年1月5日解除上述质押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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