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子公司签署重大租赁合同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 04:43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地置业顾问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31日与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签署一份《深圳地铁一期工程地铁车站商铺场地租赁合同》,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下称:出租人)将坐落于深圳地铁一期工程地铁车站零星商铺、站厅物业区、地下商业街等物业[物业总面积为44613平方米(暂定面积),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出租给深圳市金地置业顾问有限公司(下称:承租人)用作商业用途,期限五年,总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300043063.6元。出租人出租租赁物业场地的期限从承租人各租赁物业正式营业之日起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