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商集团关联方抵偿债务进展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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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 09:1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与成都市华盛(集团)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盛实业)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意向协议》;公司四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与华盛实业签署的《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以7318.58万元的价格受让华盛实业拥有的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桂溪乡三瓦窑51343.8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用于冲抵双方存在的债权债务(主要包括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代华盛实业偿还成都市南郊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2500万元贷款、华盛实业应偿还成都人民商场黄河商业城(资讯
公司已按照有关要求将上述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案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目前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依照中国证监会有关通知规定的关联方原则上以现金方式偿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要求,经公司与华盛实业协商,上述土地使用权已于2004年11月15日在成都市土地交易中心进行了挂牌拍卖,拍卖成交价款为16567.86万元,该笔收入在扣除下列支出后归公司所有: 1、冲抵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代华盛实业偿还银行的2500万元贷款; 2、抵消华盛实业应偿还成都人民商场黄河商业城有限责任公司的2912.34万元往来款用以清偿成商黄河应付公司的等额债务; 3、与华盛实业有关的其他债权债务往来; 4、与上述土地使用权拍卖有关的税费(具体金额以实际清算支付为准)。 截止2004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全部土地拍卖收入价款16567.86万元,与华盛实业的债权债务往来清结事宜已办理完毕;与该宗土地使用权拍卖有关的税收交纳、相关费用清算支付的后续工作和遗留程序正在办理过程中,力争在近期内全部办理完毕。至此,公司与华盛实业原签订的《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协议书》即自行终止,相应的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案亦不再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