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开发(600359)关联交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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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 09: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土地的经营使用权转租给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阿克苏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持有公司63.55%的股份)下属单位:农一师九团、十二团、十三团(下称:存续主体),存续主体用未进入公司的水利配套设施补偿转租土地的开发和熟化成本,补偿标准为土地的评估价格。公司转租土地按渠系连片进行,转租的顺序依次是:阿拉尔建市已经或将要占用的耕地3万亩、划分给农工的自用地2万亩、风沙前沿耕地8.5万亩、不便于管理的零星耕地5000余亩,共计13.25万亩,总价值约2亿元左右,附属于此部分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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