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化股份(002010)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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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 09:0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8日与浙江大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总金额2049.6万元受让创业投资所持有的传化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法人股,共计600万股(每股3.416元),并于2004年11月10日刊登了《持股变动报告书》。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传化集团、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传化股份股票义务。
收购人于2004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要约收购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同意豁免传化集团、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因增持传化股份600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的7.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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