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都控股(600175)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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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 09:0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2004年12月24日,公司与浙江金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1900万元的转让价格,向浙江金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美都置业浙江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90%股权)20%的股权。 二、同意公司出资3000万元参与湖州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增资后的湖州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3亿元,其中公司将持有其10%股权。
三、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州凤凰东园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湖州东园)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增资扩股至2000万元,公司持有湖州东园90%股权不变。鉴于湖州东园决定以湖州“百合公寓”项目土地为抵押向工商银行湖州市分行申请5000万元项目贷款,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美都经贸浙江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德清县支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海南宝华海景大酒店附楼(4088平方米)为该笔贷款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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