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股份(600421)大股东法人股被司法冻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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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 09:0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关于王琼、王界朋、徐进诉武汉春天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一案,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发起人法人股58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2%)予以冻结,冻结期限六个月,即2004年12月22日至2005年6月2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经于12月22日办理了有关冻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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