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高科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进展情况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 09:41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新湖控股有限公司和浙江新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于2004年10月12日分别与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建设开发总公司、哈尔滨火炬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外贸易公司签订了关于公司国有法人股的《股份转让合同》,转让股份合计为78441844股,转让价格为2.55元/股,其中新湖控股有限公司受让58834050股,浙江新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受让19607794股。
股权转让双方已就本次股权转让报请中国证监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目前本次股权转让仍处于审批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