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宁窖(600159)大股东持有公司股权被拍卖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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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 09:1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内蒙古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14日接到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 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人民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3)宁民督字第55号支付令,已向被执行人发生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依照有关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宁城县人民政府以宁城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名义持有的公司国家股216993936股的股权。 另外,公司获悉,赤峰天正拍卖行于200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拍卖公告,公告称:受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人民法院委托,赤峰天正拍卖行定于2004年12月24日上午10时在宁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厅对宁城县人民政府持有的公司国家股216993936股的股权进行公开拍卖。 本次被拍卖的股权占宁城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公司股权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7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