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托普(000583)诉讼进展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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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 06: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关于托普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滨江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工行滨江支行向托普集团出借人民币5000万元,ST托普(资讯 行情 论坛)和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托普集团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一案,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于2004年11月15日做出判决如下: 1、托普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工行滨江支行偿还本金3854.875603万
2、如托普集团到期不偿还上述欠款,由ST托普在190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倍特高新(资讯 行情 论坛)在1541.9502412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ST托普、倍特高新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托普集团追偿; 3、案件受理费24.94万元,由工行滨江支行承担9.976万元、ST托普承担7.482万元,倍特高新承担4.98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