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特高新(000628)诉讼进展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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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 06: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近日,倍特高新(资讯 行情 论坛)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中国工商银行成都滨江支行因借款合同纠纷一事起诉托普集团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托普软件(资讯 行情 论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倍特高新一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托普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滨江支行偿还借款本金3,854.875603万元及其利息。
二、如托普集团到期不偿还上述欠款,由托普软件在1,900万元及利息、罚息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倍特高新在1,541.9502412万元及利息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托普软件、倍特高新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托普集团追偿。 三、案件受理费24.94万元,由滨江支行承担2.494万元,托普集团承担9.976万元,托普软件承担7.482万元,倍特高新承担4.98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