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赛格第二大股东所持部分冻结股权被解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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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 09:3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深赛格(资讯 行情 论坛)于2004年12月8日接到广州海事法院《民事裁定书》,就深赛格第二大股东广州福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被泉州市泉港通船务有限公司提起法律诉讼事宜作出了裁定。裁定如下: 一、解除对被告广州福达公司持有的深赛格917,899股定向法人境内法人股的冻结,并解除对该股权产生的配股、红股的冻结。
二、解除对兴通油18轮不予办理转让、抵押、光船租赁等手续的限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