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嘉股份(600696)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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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 09:39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2004年10月12日,经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台江支行签订了关于继续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其借款1000万元的《保证合同》(该笔借款原由公司提供担保,现到期转贷),担保期限一年。截至目前,公司共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均由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
2004年12月7日,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五角场支行签订了关于为上海舒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其借款3000万元的《保证合同》,担保期限自2004年12月7日至2005年7月5日。上述担保由福州大展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共计137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