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托普(000583)诉讼及诉讼进展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 09:0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北京中庆现代技术有限公司诉四川托普电脑有限责任公司(ST托普持有该公司82%的股权)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滨江支行诉托普集团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ST托普借款纠纷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1月15日判决如下: (1)托普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工行滨江支行偿还本金32240万元及其利息; (2)如托普集团到期不偿还上述欠款,由ST托普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托普集团追偿; (3)案件受理费197万元,财产保全费45.052万元,共计242.052万元,由托普集团、ST托普各承担121.026万元。 三、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深圳分公司诉托普电脑公司拖欠货款纠纷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0月26日对本案判决如下: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第二审案件受理费26372元,由托普电脑公司负担。 四、四川物润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北京托普高科软件有限公司(为ST托普的控股子公司,ST托普持有该公司77.8%的股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0月27日对本案判决如下: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一审案件受理费5370元,由北京托普高科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370元,由北京托普高科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