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热电(000958)调整非居民用热价格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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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 08:5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自2004年12月份起,石家庄市非居民用热价格由现行的26元/吉焦调整为32元/吉焦。在此之前从2004年11月15日起,石家庄市居民采暖价格由4.0元/月平米调整为4.6元/月平米,非居民用户采暖价格由5.0元/月平米调整为6.0元/月平米,按热量计算的居民用户热力价格由26元/吉焦调整为29.5元/吉焦。 经过上述两次售热价格的调整东方热电(资讯 行情 论坛)预计今年该公司将增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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