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18日与海南兴隆华侨实业开发总公司(下称:海南兴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同意将其拥有的上海同达创业置地有限公司(下称:同达置地)55%股份转让于海南兴隆,转让价款总金额为7250万元整。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同达置地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