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运股份(600369)公布民事诉讼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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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 09:40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日前,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新虹桥支行等单位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原告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新虹桥支行;第一被告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长运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1.42%);第二被告为公司。
2003年12月19日,原告与第一被告签订了《短期贷款合同》,第一被告向原告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03年12月28日至2004年12月28日。2003年12月23日,公司与原告签订了《短期贷款保证合同》,公司为上海长运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的上述贷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2003年12月28日,原告按约履行了放贷义务。后由于上海长运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原因致使合同提前到期,上海长运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未能按约履行还款义务。2004年11月16日,原告以此为由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的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第一被告归还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 2、依法判令第一被告向原告支付实现债权的律师费用10万元。 3、依法判令第二被告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依法判令第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 5、依法判令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本案将于2004年12月28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