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吉化(000618)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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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 09: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批准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自2005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协议规定的定价基准和条款相互提供产品及服务,且与中国石油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在2005年预计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221,500万元、2006年预计最高限额为人民币6,585,000万元、2007年预计最高限额为人民币7,138,600万元。
批准公司与吉化集团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自2005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协议规定的定价基准和条款相互提供产品及服务,且与吉化集团公司关联交易总金额在2005年、2006年、2007年分别不超过人民币165,850万元、人民币179,924万元和人民币196,007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自2005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 二、批准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聘任华德信亚洲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授权任何两名公司董事批准和签署一切有关获得股东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和条件的有关文件、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东通函。 三、批准公司于2005年1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