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重实(000736)控股子公司诉讼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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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 09:1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ST重实控股子公司德农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传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台支行与德农种业、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权利质押合同和保证合同有效;
二、德农种业向建行丰台支行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利息; 三、建行丰台支行对德农种业在德农正成种业有限公司持有的56.56%的股份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新疆屯河对上述质押担保以外的建行丰台支行的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新疆屯河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德农种业追偿;案件受理费60,803元由德农种业、新疆屯河共同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