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大约55.56%的实益权益,下称:中国石化)签署《催化剂资产转让协议》:公司与中国石化于同日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公司将向中国石化转让公司所属科技开发公司与催化剂业务相关的部分资产和负债(下称:催化剂资产)。以2004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催化剂资产经资产评估的净资产为人民币4991.62万元,定价为人民币4991.62万元。自资产交接日(2004年11月30日)起,中国石化向
公司租赁催化剂资产所占用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具体条件及内容由双方另行商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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