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28日召开二届十四次董事会及二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受让新疆冠农天府果蔬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冠农天府)股权的议案:2004年11月26日,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冠农棉业)分别与山东天府集团公司(下称:天府集团)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募集资金700万元
受让天府集团持有的冠农天府35.00%的股权,冠农棉业以现金130万元受让天府集团持有的冠农天府5.00%的股权,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冠农天府95.00%的股权;冠农棉业将持有冠农天府5.00%的股权,天府集团将不再持有冠农天府的股权。
二、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向暨增资冠农天府的议案:公司拟决定再用部分募集资金10098.55万元作为冠农天府本次增资扩股资本金继续对其投资。增资中的8000.00万元为注册资本,其余2098.5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此次增资后,冠农天府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公司出资占冠农天府注册资本的99.00%。
三、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向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投资设立青岛冠农天府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贸易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天府集团在山东青岛市共同出资设立经营果蔬深加工产品的企业-贸易公司,贸易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55万元人民币现金投入,占贸易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51.67%。贸易公司的经营期限暂定为20年。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12月30日上午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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