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烟发(600766)公布重大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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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 09:2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4年11月23日,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的有关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各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一、责令公司改正有关违法行为,对公司处以罚款30万元。
二、对公司有关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原董事长孙锦庆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 三、对公司各项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原总会计师王玉华,原董事刘新和、王令义、李世杰、吉星敏、乔国建、李晓新、邹积平和陈清宇分别处以警告并罚款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