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ST光明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ST光明公告如下:
1、公司于2004年11月21日召开了五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出售部分资产及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保证没有提前泄露本次董事会。
2、经咨询公司主要股东和管理层,截止公告之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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