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湖科(600892)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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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 00:00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涉诉事项”已经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判决结案。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判决结果如下: 一、驳回原告(刘培芝等66名公司原职工)要求被告公司按原告的连续工龄作为解除劳动合同时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再向其支付经济性补偿金544523元的诉讼请求。
二、限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被告将原告档案移交失业保险机构。 诉讼费9900元由原、被告各负担一半。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15日内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至此,该案一审审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