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江、ST大江B(600695、900919)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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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 09:0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上海市松江县饲料公司和上海市松江县畜禽公司于2004年11月13日分别与绿庭(香港)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上海市松江县饲料公司将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份172003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3%)转让予绿庭(香港)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0.74095元/股,上海市松江县畜禽公司将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份1146691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6%)转让予绿庭(香港)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0.74095元/股。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绿庭(香港)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42.3
本次转让股份的比例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需要以要约收购方式向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绿庭(香港)有限公司已向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国资委和商务部批准、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