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达声A(000007)诉讼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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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 09:0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0月12日下达了关于深达声A为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城市合作商业银行华强支行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一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中浩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偿还深达声A代为偿还的借款人民币6985305.90元及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54967.74元由中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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