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12日以通讯方式(传真)召开四届四次董事会及四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银行授信业务,其中短期贷款最高余额为19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最高余额为1100万元,期限为两年,自2004年9月15日至2006年9月15日。
二、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资产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12月13日上午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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