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集团(600129)公布重大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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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 09:39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鉴于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太极集团)为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朝华集团)银行借款担保总金额为30372万元,其中公司担保金额为26800万元,太极集团担保金额为3572万元。朝华集团控股股东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四川立信)自愿将其所有的部分资产质押给公司,为公司及太极集团给朝华集团提供担保的反担保。公司于2004年11月5日与四川立信签订了《质押协议》,四川立信同意将其持有的西昌锌业有限公司3.4亿元股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68%)质押给公司。质
鉴于公司为长丰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丰通信)在银行借款担保总金额为15000万元(长丰通信已归还566.47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14433.53万元),长丰通信为公司提供有效反担保,同意将其持有的部分子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公司于2004年10月24日与长丰通信签订了《股权质押协议》。长丰通信同意将其持有的下列股权质押给公司:持有的成都长丰宽频通信有限公司(下称:成都长丰)股权的全部出资额: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成都长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其中长丰通信出资人民币6899.9万元,占成都长丰注册资本的98.57%。根据长丰通信公告,2004年2月23日,长丰通信拟单方面对成都长丰增资13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长丰通信将持有成都长丰出资19900万元,占成都长丰增资后注册资本20000万元的99.5%,但目前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办理完毕。长丰通信同意,成都长丰本次增资手续完成后,长丰通信增加的对成都长丰的出资额仍属于本协议约定的质押财产;长丰通信持有的友通数字媒体有限公司(原名“星美数字信源中心有限公司”,下称:友通公司)16000万元出资额,占友通公司注册资本的51.6129%,为友通公司第一大股东。质押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长丰通信将《互保协议》项下公司担保的最后一笔贷款本息还清之日止。公司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并且长丰通信归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后,为长丰通信今后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营门口支行(下称:招行营门口支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但公司为长丰通信提供的担保总额最多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目前,该协议已办理公证,质押标的物已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2004年10月11日公司及太极集团与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运股份)就妥善解决公司给长运股份借款余额2990万元(原借款3000万元,长运股份已偿还10万元)提供担保事宜签订了《协议书》,太极集团同意代为长运股份偿还深圳发展银行重庆分行到期借款2000万元,剩余债务990万元由长运股份自行偿还;长运股份应在代偿之日起一个月内归还太极集团的本金及利息。太极集团已于2004年11月2日代长运股份偿还了借款2000万元。因长运股份已出函说明其不能按《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太极集团2000万元借款,太极集团已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有关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被申请人上海长运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使用的位于上海市南汇区宣桥镇2街坊3/5丘31816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轮候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公司持有的上海长运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0万元)71.43%的股权;查封被申请人公司所有的“长江观光6号”和“长江观光7号”两艘船舶所有权。至此,公司为长运股份的对外担保余额为990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原告招行营门口支行诉公司为长丰通信贷款担保的民事起诉状。公司作为第二被告为长丰通信提供5000万元借款担保,借款期限为2003年9月16日至2004年9月16日,借款已到期,长丰通信仅偿还了借款本金5664720.29元及至2004年9月20日的利息,尚欠借款本金44335279.71元。目前,招行营门口支行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有关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持有的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中的19230770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