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科技(600806)诉讼后续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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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 09:38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交大昆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3日收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北京证券挪用公司资金,造成公司资金损失人民币7781496.62元”一案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经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公司和北京证券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于公司存入北京证券所属昆明北京路证券营业部公司帐户内的资金被挪用,造成资金损失人民币7781496.62元,北京证券同意就上述款项对公司先行赔付;
二、北京证券于2004年11月13日前支付公司赔偿款人民币7781496.62元; 三、若北京证券按上述第二条规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就此清结,公司不再要求北京证券支付利息或承担赔偿责任,本案受理费人民币50443.73元、保全费人民币42020.00元由公司承担。若北京证券不按上述协议第二条履行付款义务,北京证券除应向公司支付赔偿款人民币7781496.62元外,还应向公司支付利息及实现债权费用共计人民币189259.83元,同时承担本案受理费人民币50443.73元,保全费人民币42020.00元,且公司有权就上述款项立即申请强制执行。 上述协议,经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自公司与北京证券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公司与北京证券已于2004年11月3日签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