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秋林第一大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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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 09:56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1月2日接到通知,因债务纠纷,申请人强强集团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黑龙江奔马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一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关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诉讼保全,根据有关规定,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法人股59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并于2004年11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冻结手续。冻结起始日为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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